2008年7月6日 星期日

體重計算

體重計算

<1> 由性別和身高來計算,依中華民國營養學會所計算的公式為:

男性的標準體重 = [ 身高 ( 公分 ) - 80 ] × 0.7
女性的標準體重 = [ 身高 ( 公分 ) - 70 ] × 0.6
體重比標準體重多百分之十或少百分之十以內均屬於正常範圍 ( 即所謂的理想體重 )

<2> 計算身體質量指數 ( Body Mass Index 簡稱 BMI ):

體重 ( 公斤 ) 除以身高 ( 公分 ) 的平方 ( BMI = Kg/cm2 )
BMI 在 20 ~ 25 之間為正常
BMI 在 25 ~ 28 之間為體重過重
BMI 大於 28 以上則為肥胖


82 --> 62 男性的標準體重
range 20

7/7/08 82.5 k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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